從2018年始,基于經營管控、強化協同考慮,集團企業發展部每年編制發布《集團對權屬企業管控責權表》。隨著控股子公司尤其是市場化屬性較強的權屬企業數量增多,簡政放權、激發活力的內生訴求以及污水板塊、市場板塊的區分對待促使集團管控思路發生轉變,集團根據公司業務實際情況編制了《集團對權屬企業管控責權表(2020版)》。
8月4日上午在集團公司709會議室,總裁卓賢文主持召開《集團對權屬企業管控責權表(2020版)》宣貫討論會。副總裁裴圣,事業部、企業發展部相關負責人和污水處理項目各片區總經理參會。
會上,企業發展部經理李歡就《集團對權屬企業管控責權表(2020版)》向與會人員做了詳細說明。特別是針對洋里污水處理中心、監測子公司、祥坂分公司和其他全資子公司等Ⅰ類權屬企業,涉及投產前管理、經營/運營管理、投資/工程管理、采購管理、財務管理、人力資源管理、證照章程管理及合同審批、市場化銷售管理八個版塊,明確了管控責權與集團公司核心制度的關聯關系,重申了各權屬企業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法定義務與內部管理的職責。
針對各片區總經理普遍關心的采購權限問題,集團對相關事項如生產類物資及服務、非生產類物資及服務等采購權限予以適度下放??偛米抠t文強調,集團管控是一個常態化過程,非一日之功,既要給權屬企業自主權以適應市場變化,又要提升科學管控水平。采購權限的下放并不意味著徹底放手,而是本著“放手不放眼”的原則,既要求分子公司建立完善自身采購管理制度、提升采購人員的專業水平,同時集團外派董監高和審計部門須動態關注其經營情況并及時糾偏。
本次會議旨在貫徹落實董事長辦公會會議紀要(董辦〔2020〕5號)精神、積極推動集團治理能力提升專項行動,對于進一步促進集團與權屬企業之間協調發展具有積極意義。